Workflow
坤彩科技(60382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603826坤彩科技(603826)2025-05-13 18:48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股东会决议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 报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 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 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讨论通过。 第五条 审计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