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60382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本工作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务总监。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规范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提名制度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福 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确定公司 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并提出建议, 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会委 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 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