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60382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 项内部报告管理,便于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 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 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及本制度约定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其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能获取公司有关重大信息的人员。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