坤彩科技(60382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福建·福州 二〇二五年五月 1 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福建坤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2 (五)最近三年曾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 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