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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000401)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
000401冀东水泥(000401)2025-05-14 20:02

激励计划审批与实施 - 激励计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7] - 激励计划经冀东水泥董事会审核同意后,报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7] -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后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10] 信息披露与自查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6]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6] - 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7] 计划终止情形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本计划终止实施,董事会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10] - 公司出现未按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等5种情形之一,本计划终止实施[13]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本计划终止实施[13] 激励对象权益处理 - 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考核致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按授予价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14] - 信息披露文件问题致不符合条件,未解除限售股票统一回购并支付利息,已解除限售权益返还[14]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降职时已获授未解除限售股票按对应额度调整或回购[15] - 激励对象因组织原因离职,可行使权益半年内行使,剩余未达条件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15] - 激励对象辞职或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16] - 激励对象成为不能持股人员,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加利息回购[16] - 激励对象业绩或党建考核不合格等,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16] - 激励对象出现严重违纪等情形,返还收益,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16] 会计与税务处理 - 激励计划会计按准则处理,激励对象收益按规定纳税,公司代扣代缴[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