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603193) -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马小希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在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8 号富力盈信大厦 40 楼公 司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法规")以及《润 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 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