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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焰控股(000968) -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000968蓝焰控股(000968)2025-05-15 21:17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公司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组织及运作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作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行使 权力,确保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第三条 本规则的制定是为确保董事会能够落实股东会决议,规 范、高效运作,审慎、科学决策。 第二章 董事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 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公司职工人数超过三百人的,董事会中应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 一以上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