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磁体(30012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置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审计工作组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