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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药业(600750) - 江中药业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600750江中药业(600750)2025-05-16 18:48

激励计划股份情况 - 激励计划拟授予不超过687.7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1.09%[7] - 首次授予621.7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9%,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90.40%[7] - 预留授予66.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10%,占激励计划授予总数9.60%[7] 激励对象情况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68人[7] - 董事长刘为权获授11.90万股,占授予总量1.73%,占股本总额0.02%[32] - 董事徐永前获授10.10万股,占1.47%,占0.02%[32] - 中层管理人员不超过36人获授163.30万股,占23.75%,占股本总额0.26%[32] - 科研骨干人员不超过85人获授278.30万股,占40.47%,占0.44%[32] - 业务骨干人员不超过41人获授133.60万股,占19.43%,占股本总额0.21%[33]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70元/股[7]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0个月[7]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比33%,第二个为33%,第三个为34%[9] 业绩考核目标 - 2023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应不低于15.42%,归母净利润增长率应不低于12%,研发投入强度应不低于3.90%[45] - 2025 - 2027年投入资本回报率均应不低于15.42%[10] - 以2023年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5 - 2027年归母净利润年复合增长率均应不低于12%[10] - 2025 - 2027年研发投入强度分别应不低于3.91%、3.92%、3.93%[10] - 2025 - 2027年需完成集团公司下发的产业链相关任务[52] 其他关键信息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43.90亿元[46] - 选取141家沪深A股企业作为同行业公司[46] - 选取71家中药类企业作为对标企业筛选范围[46] - 按营业收入接近原则选出24家对标企业,剔除部分企业后剩余20家[46] - 激励对象授予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须达80分及以上才能被授予[49] -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90分及以上可解除限售当期全部份额,80(含) - 90分可解除80%,80分以下取消当期解除限售份额[55] - 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21.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股价为22.70元/股,首次授予的总摊销费用为5,595.30万元[77] - 2025 - 2029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摊销费用分别为1,510.73万元、2,014.31万元、1,321.89万元、629.47万元、118.90万元[77] 流程与规定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26] - 监事会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8] -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一次性确定[25] - 股东大会负责审议批准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21] - 董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21] - 监事会是本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21]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相关程序[35] - 激励对象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内为限售期[3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司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62] - 公司需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日[63]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63]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63]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登记[65] - 若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授予工作,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65] - 如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6个月内减持股票,可推迟至最后一笔减持交易之日起6个月后授予[66] - 股东大会审议前变更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变更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限制[81] - 股东大会审议前撤销或未通过激励计划,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82]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激励计划由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后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83] - 公司实施回购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向交易所申请解除限售,过户后注销股票[100] - 公司激励计划须经国务院国资委审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105] - 公司激励计划最终解释权归董事会[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