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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股份(002870) -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870香山股份(002870)2025-05-16 19:34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关于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崇立法意第 016 号 致: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法律见证,并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