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力泰(300225) -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不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不同意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66 号富士康大厦 12 层 邮编:200120 网址: www.hiwayslaw.com 电话:021-58773177 传真:021-58773268 1 对于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执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 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 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律师仅对金力泰本次关于公司董事会对股东海南大禾提议召开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对于其他问题本所 律师不发表意见; (三)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董事会对股东海南大禾提议召 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法律文件,随其他披露材料一起上 2 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