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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688251)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688251井松智能(688251)2025-05-16 20:04

第二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公司设董事长 1 人, 不设副董事长。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合肥井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投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均为 3 名,并各设一名召 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该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