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嘉股份(002843) - 泰嘉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并 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其所述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或合法性、有效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用于本次股东大会见证之目的,本所同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 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文件一并公告。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 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2025 年 4 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