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中选举 产生,并由 3 名成员组成,且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