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688363) -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降低董事会决策的风险,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至少须有 1/2 以上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 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作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 1 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