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002290禾盛新材(002290)2025-05-20 16:46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 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作用,苏州禾盛新型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章程》 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一章 总则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第二章 董事的职责和任期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 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连选 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