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00229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5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操作理财 产品。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管理机构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 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 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 "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委托理财的原则为: (一)委托理财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及投资需求。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执行。 (二)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 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