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 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是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 集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委员会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 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委员会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 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职责。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