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禾盛新材(00229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002290禾盛新材(002290)2025-05-20 16:4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运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 事会的职权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