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002583) -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关于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之 法律意见书 GLG/SZ/A1742/FY/2025-585 致: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和出席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 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 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