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603228) -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观意字2025SZ000032号 致: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景旺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旺电子"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列席景旺电 子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见 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承诺其所提供 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