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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睿数据(688229)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688229博睿数据(688229)2025-05-20 19:3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全体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规则的考核范围内。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其他相关 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