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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子窖(603589) -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3589口子窖(603589)2025-05-20 20:30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25)承义法字第 00103 号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ANHUI CHENGYI LAW FIRM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00 号置地广场栢悦中心 5 层 邮编:230022 传真:0551-65608051 电话:0551-65609815 1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接受安徽口子 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鲍金桥、陈家伟律师(以下简 称"本律师")就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的程序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召集,会议 通知已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本次股东大会已按公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