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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俊科技(300926) -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300926博俊科技(300926)2025-05-20 21:20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 的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根据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潘平律师、李辉律师(以下合称 "本所律师")作为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专项法律顾问,已就本次发行出具了《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律师工作报告》 (以上合称"已出具法律意见")。现受发行人委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 的合规性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已出具法律意见中所作的本所及本所律师的声明事项以及相关定义同样适用于本 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本所律师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 件的理解作出,仅供发行人本次发行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它 目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