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00202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 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