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300423) -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关于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5)第 298 号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致: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环镇路 17 号昇辉控股有限公司召开。北 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 股东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以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公告》《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