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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通高速(600012) - 皖通高速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600012皖通高速(600012)2025-05-23 18:30

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 关于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置地·栢悦中心 12 楼 电话:(0551)65633326 传真:(0551)656333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安徽 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国浩律师(合肥)事务所接受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飞、方俊华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 进行见证,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 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各项议程及相关决议等文件,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 实的陈述和说明。 公司已向本所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陈述及说明是完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