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登科技(838227) -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美登科技 PARTNERS 司仁律师事务所 江 苏世 纪 同 仁 律 师 事 务 所 关于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 邮 编 : 2 10019 电 话: +86 25-83304480 传真: +86 25-83329335 1 美登科技 致: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 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