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603529) - 爱玛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爱玛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相关事项进行了仔细阅读和审核。现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