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航空(600029) -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6 号 广州周大福金融中心 14-15 层 邮编:510623 14-15F CTF Finance Centre No 6 Zhujiang East Road Tianhe District 510623, Guangzhou, China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编号:01-042024000486-2 号 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吕晖律师和黄矿春律师出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下列各项文件: 1.《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 刊 登 于 香 港 联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https://www1.hk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