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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002985北摩高科(002985)2025-05-23 20:1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