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委员会成员均应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 中两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