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5月修订)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安徽皖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 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 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