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皖仪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维诗先生、罗彪先生、刘长 宽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 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 板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其最近 36 个月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 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