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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60101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601012隆基绿能(601012)2025-05-26 19: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 公司,下同)及重要参股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及公司, 应及时将知悉的重大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人")包括: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事业部、下属公司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