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60101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 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 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 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以下简称"符合条件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应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