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江南(301153) -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确定董事薪酬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股东会的授权下负责对董事进行考核,具体测算和兑现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 负责实施。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工作内容、职责与权限由《薪酬和 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确定。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的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 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独立董 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九条 公司董事如在任职期间违反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 等内部管理制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有权解除其职务,并有权扣减或取消其 薪酬,已经发放的薪酬,公司有权追索。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六条 考虑董事的身份和工作性质及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压力等相关因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