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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材料(00129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001296长江材料(001296)2025-05-27 17:46

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 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委 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 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部分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重庆长江造型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丧失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