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展光电(003019) -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以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以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 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A 座 509 单元 邮编:1000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以及 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1)第 304-9 号 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宸展光电")签订的《委托协议》,本所担任本次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专项中国法律顾问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