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600050)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5337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2794430978股,占比40.9233%[4] 议案表决情况 -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2781539396,占比99.8992%[6] - 《关于202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2781839396,占比99.9016%[8]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2778360596,占比99.8744%[7] -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重选董事及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事项》A股同意票数12358235956,占比96.5907%[10] - 《关于联通红筹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其董事会行使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股份权力的事项》A股同意票数12407899199,占比96.9789%[12] - 《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关联交易协议事项》A股同意票数12780288296,占比99.8895%[12] - 《关于联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向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提供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议案》A股同意票数12346772994,占比96.5011%[13] - 5%以下股东对《关于202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票数1382115176,占比99.0972%[14] 会议相关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17] - 公告时间为2025年5月27日[19] - 公司2024年度末期利润分配实施方案将另行公告[20]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听取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20] - 见证律所是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田君、刘向育[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