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董事会落实股东会决议,提高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昆山 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 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负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 负有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