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香股份(30122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 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重大决策的专业化水平,防范公司在 战略和投资决策中的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昆山亚香香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前述提名主体提名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并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产生,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