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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股份(600506) -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506统一股份(600506)2025-05-27 21:0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统一低碳科技 (新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提名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董事会办公室承担提名委员 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的提名方式: (一)由董事长提名; (二)由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 (三)由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