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股份(600506) -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与董事会秘书均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 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统一低碳科技(新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及本工作细则中涉及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 总经理外,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和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