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合信息(688615) -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护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上海合合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 法规、国家有权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五) 处理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必要时应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和报告。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关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符合《科创板上市规则》所定义的关 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 14A 章所定义的 关连人士。 第四条 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为本公司的关联人: (一)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 直接或间接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