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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股份(002170) -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170芭田股份(002170)2025-05-28 19:47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 23/30/31/32 层 二○二五年五月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 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从业办法》和《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致: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