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事规则修订 - 议事规则于2019年4月25日通过,2020年4月28日、2023年2月22日修订,2025年5月29日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六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5] 临时股东会召集流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8][1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19] - 连续9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同意则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20][21]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23] 股东会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未反馈,连续90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20][21]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38] - 股东会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39] - 若提名董事候选人人数高于拟选举董事席位数,实行差额选举[39] - 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后进入董事会[41] 表决相关规定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62]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65] 决议结果处理 - 会议主持人对决议结果有怀疑或股东对宣布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6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43]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在公告中特别提示[44] 决议执行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立即就任[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方案[44]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46] - 召集人应保证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相关人员需签名[47]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7]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9] - 议事规则修订由董事会提出草案,提请股东会审议通过[50]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0]
铁建重工(688425) - 《中国铁建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