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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00157)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000157中联重科(000157)2025-05-29 16:46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事务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公平性,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自律监管规则以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 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 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 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 (以下统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