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宗 旨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明确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和程序,保障董事会秘书 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 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 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 定联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