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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大正元(0030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003029吉大正元(003029)2025-05-29 17:01

公司治理文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 表。 第六条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当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工作的监 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长春吉大正 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 等有关公司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